联动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攀枝花市米易县大胆尝试,勇于创新,全面推进人民调解进交警的调处新模式,同时将人民调解这一第三方调解机制和交警部门已有的行政调解相结合,专门针对交通事故民事损害纠纷赔偿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开创了“人民调解进交警”的米易模式,在赢得辖区群众广泛好评的同时,得到党政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米易县地处攀枝花北大门,辖区内西攀高速和214省道沿安宁河畔纵贯全境,县乡村公路四通八达,通车里程达1300余公里,各类机动车辆更是拥有4.3万余辆,机动车驾驶人4万余人。全县年均发生交通事故近2000起,辖区内多个民族乡镇杂居的现状导致因交通事故所引发的纠纷呈现出难调、易引发集体性事件等多个独有特点,且该类纠纷及上访事故成逐年上升趋势,严重影响着当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米易县针对上述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在县委政法委的有力支持下,成功引入人民调解进交警这一“新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优势,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最大限度的节约了行政成本和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受到当事人、保险公司及各方的热烈欢迎。同时,这一先进做法也引来了甘孜、阿坝等市州城市的“取经者”。
专业+专职 调解纠纷更给力
近年来,随着米易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有车一族急剧增加,交通纠纷明显增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交警既要认定、划分事故责任,又要主持调解赔偿,这种既当“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尴尬和矛盾,给交通事故处理及调解工作带来一定弊端。
为此,米易县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2012年7月,人民调解员正式进驻米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交警队员们同吃、同住,就地办公,全天24小时都在岗位上待命,随叫随到,第一时间参与调解。“两名调解员均来自群众身边,有着非常丰富的调解经验和群众工作基础。”据交警大队大队长杨兵介绍,入驻大队的调解员陈林华,长期在乡镇从事调解工作,积累了丰富的调解经验。“两名调解员均是专业、专职的调解员,拥有专业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并且24小时随叫随到,保障了当事人能够找到人、苦能诉,在第一时间为群众排忧解难。”米易县综治办副主任彭富友向记者如是介绍到。
米易县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第三方人民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独立性和中立性作用,最大限度的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与调和。同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每调解一起案件及案件的难易程度给予调解员一定补偿,充分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目前,人民调解员通过交通事故当事人申请调解和主动介入调解两种模式开展工作。调解员对每一宗纠纷的调解都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尊重当事人诉权的原则进行,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规规定程序,做好纠纷调解,维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同时协调法院、保险等相关部门,建立起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为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及有关后续工作提供保障,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方便、快捷、可靠。
一波三折 小伤害引大纠纷
去年1月21日,家住米易县的罗小军(化名)由于观察不当导致所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撞上了年仅10岁正在路上行走的小男孩小龙,致其受伤住院。
同年3月6日,小龙在妈妈张晓梅(化名)的陪同下病愈出院。当事人罗小军与张晓梅来到米易县交警大队要求对事故组织调解。纠纷由人民调解员陈林华组织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陈林华首先认真倾听了当事人双方各自的主张和诉求,然后再就交通事故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一一讲解,张晓梅与罗小军当场表示同意和解,于是双方通过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对相关赔偿进行了初步核算并达成口头协议,由罗小军一次性补偿小龙护理、生活补助等费用人民币共计3600元,双方约好第二日签订书面协议。
然而就在第二天签订协议的时候,当事人张晓梅反悔了,认为商谈的赔偿款太少而难以接受,要求增加补偿方可签订协议。而罗小军拒绝追加补偿的要求,双方矛盾激化,互不相让。调解无法继续下去,于是调解员建议双方私下自行协商。
5月22日,张晓梅来到米易县交警大队,要求交警队通知罗小军到交警队重新组织调解,并提出要求,对方必须补偿人民币1.9万元,而经过多次折腾的罗小军坚决不同意,双方一下子又谈崩了。由于调解室安排在四楼,见调解无效的张晓梅竟做出了令在场所有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她情绪激动的爬上四楼阳台开始威胁罗小军。
鉴于当事人的过激行为和举动,矛盾不再适合进行调解,交警队民警及人民调解员遂对张晓梅进行劝解,告知双方待情绪平静后,改日进行调解。
久调不决且双方争议较大,米易县公安交警大队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由民警和人民调解员进行联动调解。人民调解员与民警充分的交换了意见和看法,然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5月31日,考虑到当事人的过激行为,调解安排在一楼进行。调解员和民警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分别对双方当事人从情理、法律和事故责任划分等方面进行了耐心讲解和引导。最终,经过近3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表示愿意让步并达成一致协议。由罗小军承担小龙的全部医疗费,另外一次性补偿小龙生活补助、交通等费用人民币9380元。
以上这种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相结合的调解新模式就是米易公安交警大队在大量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新方法,两种调解模式的有效衔接形成调解合力,构成一套组合拳,有效应对和解决交通事故纠纷。
车祸纠纷
快调机制快解决
2012年10月17日,在车祸中丧生的廖某家属在米易县交警大队和肇事方代理人达成一致意见,由肇事司机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共计23.8万元,死者家属同意将尸体拉回安葬,这起特大矛盾纠纷在24小时内得到彻底解决。
10月16日晚8时许,米易县湾丘彝族乡发生一起摩托车与轻型货车相撞并致摩托车驾驶员廖某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交警大队领导立即带领事故民警赶往现场对事故处理。
由于该事故货车肇事驾驶员弃车逃逸,没有对死者进行及时救治,引起了死者家属及围观群众的极度不满,当现场勘查完毕后,殡仪馆车辆准备拉走尸体时,死者家属情绪异常激动,将死者抬到公路中间,拒绝拉走,以阻断交通来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场面一度十分混乱。
大队民警耐心的对死者家属进行劝导,并向他们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让他们相信公安机关一定会全力侦破此案,公平公正处理此次事故。通过民警反反复复的做思想工作,凌晨2时许,死者家属才同意将死者拉走,恢复了交通。17日凌晨6时许,大队民警成功侦破此案,抓获了肇事驾驶员。
死者家属当日便组织了家族100余人到交警队讨要说法,并要求一次性解决赔偿费60万元,否则将按照当地习惯一命抵一命,并宣称如果解决不好就要把尸体抬到肇事者家中,事情一度陷入胶着状态。
交警大队大队长杨兵立即组织民警、驻交警调解员及双方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村社干部参与事故调解,分别安抚情绪激动的当事人。
在各方长达12个小时的努力和联动调解下,事故双方代理人就死者丧葬等赔偿达成了协议,死者家属方才同意将尸体拉回安葬,成功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自2012年7月人民调解员入驻交警大队以来,共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796件,调解成功634件,调解成功率近80%,其中成功协调重大交通事故死亡赔偿34起,成功协调交通事故医疗费垫付796起,接待交通事故当事人来访来询912人次累计给当事人减少诉讼司法费126万余元,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4起。据悉,驻交警大队的人民调解员月均调解案件35起,而通过随机督导、抽查的结果显示,当事人满意率达到100%。同时,因交通事故在县委、县政府等相关部门信访的案件也大幅下降。
下一步,米易县将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进一步规范调解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从调解的申请、权利义务的告知、调解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的签订和资料归档,制定一套标准的格式,做到操作程序规范。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来保证该模式的规范化运行,让调解发挥更大的功效。(陈长春 陈光辉 景文军 唐万贵)